家長權衡孩子外語學習的希望,其尺度常為:測驗結果和利用外語(主指口語)的純熟水平。對付學前幼兒和小門生,家長把“能流暢地講英語”作為孩子學習英語的最緊張的目標。所以i近期,好多家長都為孩子報名樂朗樂讀夏令營。
因此,若孩子顛末學習,未能在口語上到達他們的預期目標,家長每每信心受挫停止孩子的學習大概頻仍地調換講授機構。究竟上,較好的口頭表達和真正地掌握一門語言并非完全對等。這一點可以在母語的習得及利用中找到依據。
在母語習得的早期,對母語的得到是通過“聽”,而對母語的輸出是通過“講”,隨后“讀”和“寫”也成為了母語習得的歷程,而且人們都有如許的履歷:聽別人講得精美,本身卻講不出來;看到柔美的文章,本身卻寫不出來。究竟上,可以大概用母語舉行很好口頭表達本領的人,并不愿定善于用筆墨情勢舉行表達。
反之,寫作本領強的人也不愿定就有好的談鋒。那么,應該以什么樣的尺度來看兒童的外語學習是否有所突破呢?從母語習得歷程中受到的開辟為:“聽”“說”“讀”“寫”四個方面的縱向比力之本領提拔。
這是由于:外語習得的階段并不是根據母語的“先聽后說、先讀后寫”的習得紀律來舉行的;別的,學習者個別的差別(如性格因素)也決定了對語言利用的本領不大概都因此“說”為優(yōu)先生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