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則一:和善但堅定的態(tài)度和善等于尊重,用語言理解孩子的內心感受。堅定,是指溫柔的堅持。
尼爾森指出,嚴厲型的父母往往過于控制、缺乏善意;寵溺型的父母則缺乏設立限制的能力。孩子的自律和責任感,只有父母和善但堅定的態(tài)度才能培養(yǎng)出來。
「和善但堅定」的常用話語包括:「我知道你能換一種尊重別人的說法」「我很在乎你,愿意等到我們能相互尊重時再討論」「我知道你能想出好辦法」等。
法則二:讓孩子感覺自己是重要的
孩子是社會的產物,他最強烈的動機就是希望有歸屬和被重視的感覺。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了爭取定位,證明他是家裡的一分子。缺乏歸屬感的孩子,容易把控制局面、傷害別人當成自己行為的目的。在充滿歸屬感和安全感的家庭氛圍中,孩子更能擔負起自己行為應有的責任。尼爾森同時建議父母,應該多提供實際操作的機會,讓孩子從小對家庭有所貢獻,既能培養(yǎng)歸屬感,也能提高生活技能。
法則三:運用長期有效的技巧
過去父母習慣用懲罰來管教孩子,因為懲罰可以「立即」制止不良行為。但孩子只是暫時不做不對的事,卻沒有學到什么是該做的事。短期有效的懲罰甚至會帶來一連串負面的影響,例如:反叛、自我概念低落、自暴自棄等。有別於懲罰,愛的管教要教孩子做該做的事。
兩大長效技巧包括:
一、引導孩子參與規(guī)則的制定,激發(fā)正向行為;
二、提供真實的學習情境,讓孩子從體驗自己行為的合理后果,學會自我負責。尼爾森提醒父母,避免在盛怒下使用合理后果,否則也將流於懲罰。
法則四:發(fā)展解決問題的能力
愛的管教強調,孩子做錯事正是學習的好機會。孩子出現行為問題時,父母可以運用開放式的提問,教孩子從錯誤的行為中汲取經驗、學會自己面對問題、理清問題的癥結、嘗試解決問題的各種技巧、思考出替代行為的方案,進一步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。孩子專注于解決問題的同時,也在了解自己。例如,孩子為了搶玩具而一把推開妹妹,可以等孩子冷靜下來時問他:「你當時想要做什么?」「現在應該怎么做比較好?」「如果下次發(fā)生同樣問題,可以有什麼不一樣的做法?」運用開放式問題,跟孩子探討他的選擇造成的后果,引導孩子把焦點放在尋找解決策略,進而支持他彌補錯誤。
法則五:培養(yǎng)孩子的自我價值感
北京軍事親子夏令營認為,孩子的自我價值感是決定他后續(xù)行為的關鍵因素。行為偏差的孩子,是「自覺我不夠好」的孩子。尼爾森指出,孩子像植物需要水一樣,必須透過父母的不斷鼓勵,才能體會自己有能力,能夠對發(fā)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產生影響,或決定如何回應。為了培養(yǎng)孩子「我做得到」的自信,父母平時要多關注孩子的優(yōu)點,適時給予肯定。只要孩子在某個方面的信心大增,就能把這份自信延續(xù)到其他方面。